我國少數民族喪葬禮俗-西安漢陵墓園
彝族的喪葬習俗
彝族由于支分繁多,分布甚廣,所處地理環境各異。因此,喪葬習俗乃至儀禮
在各地彝區,各個支系都不盡相同。從喪葬形式到喪禮程序都明顯地表現出地方差
異和支系特色。
僅以喪葬形式看,彝族歷史上曾有火葬,約在明代中葉后滇、黔、桂彝族改為
棺木土葬。此外,彝族還有過樹葬、陶器葬、巖葬、水葬、天葬等。
1.火葬。以火焚尸的喪葬方式。在彝區傳襲已久,嘉靖《貴州通志》載是當地
彝人“焚于野,擲散其骸骨”;《越雟廳志·夷俗志》亦載:“喪葬不用棺
槨,以火焚化,用土石掩蓋也。”《西昌縣志·夷族志》也有記載,彝族火
化尸體以后,“收骨殖于甕,命忠實年老娃子數人,負甕荷鋤入深山崖洞密
埋之,不令人知,防冤家盜掘也。”現云南省的彝區火葬時,尸須蜷曲,男
仰臥,女側臥,架起柴樓放火燒之。而后掘坑將余灰用壇裝起并包以茅草,
放在坑中埋葬。有的在壘墳后,堆子周圍砌一轉石頭。宣威縣有的彝人家的
祖墳場就是火葬墓群。也有的在火化之后,將骨燼放入罐中送到巖洞里。這
兩種葬法皆屬復合式的二次葬,即火葬后再土葬,或火葬后再巖葬。傳統的
火葬方式被保留和沿襲得較為完整的和原始的是大小涼山。
2.土葬。滇、黔、桂彝族明清以后逐漸以棺木土葬代替了傳統的火葬,土葬習
俗與當地漢族類似。云南撒尼彝族人死后一般停放兩天,由巫師頌經送魂,
村里人及女方親屬來“耍獅子”、“鬧猴子”、“跑鑼鼓”等。出殯當天,
全村男女要去送葬,男人在棺前,女人在棺后,列隊送往墓地,每人自帶酒
菜,喪家準備飯食。女的死后必須請娘家親屬來送終,出殯時母舅要交酒還
人,表示斷絕以往的婚姻關系,如沒有娘家的人來送葬是不能出殯的。阿細
彝族人死后需停尸三天才出殯,全村人自備口糧,齊集在公房里吃喝三天,
表示祭祀。
3.水葬、天葬、巖葬。為古代涼山彝族的特殊葬式。水葬,即將尸體投入河中
沖走。天葬,即將尸體背到附近山頭,任飛禽走獸撕食。巖葬,即將尸體從
懸巖上拋下。這些特殊葬法都是經畢摩根據死者的屬肖、命宮、死日查經掐
算后決定執行的,現已廢止。
4.陶器葬。又稱為“直葬”、“沖天葬”。即是在人死后,用六尺高的壇罐,
將死者放入站直,埋在土里,壘成墳堆。云南路南撒尼支系的彝族歷史上曾
實行過這種葬法。當地人認為是祖先傳下來的,人是站著走的,也要站著死,
頭頂青天,腳踏大地,活著如此,死了也如此。
5.樹葬。樹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種葬俗。云南彝區流傳著一則關于“樹葬”的傳
說:“在漢代,諸葛亮在世的那個年代,彝族先祖孟獲大將軍的妾死了。孟
獲讓屬下用帛緞裹尸,葬之在青松樹丫上。人們圍在樹下唱歌、跳舞,悼念
這位美麗的妾”。當地人們還傳說,樹葬之后,骨頭從樹上掉下來,不好處
理,于是用桶把裹著帛緞的骨頭裝起來,或放之于樹洞,有說放之于靈房,
稱為“鬼桶”。?
京族的喪葬
京族人對葬禮是非常重視而謹慎從事的。因為他們認為,陰間和陽世是相通
的;陰間的亡靈和陽世親眷仍有某種聯系,搞好葬禮,彼此可平安無事;若搞不
好,就會讓亡靈受苦,又給親眷遺患無窮。在京族習俗中,50歲以上的老人病故,
被稱為“正壽”,當按正常的禮儀辦喪。其過程大體是:
1.報喪:老人斷氣后,孝子要在旁邊守護,待法師查閱歷書確定無“重喪”之
后,方可哭喪舉哀。倘有“重喪”,法師要另作法事殺雞代命以“解犯”。
然后報知族內眾兄弟,并派人往舅家報喪。待舅家來人驗看后(尤其是對娶來
的女性)才能入殮。這是遠古母系制舅權意識的殘余表現。
2.入殮:入殮前要用浸著柚子葉的熱水給死者凈身并更衣。洗后的水不能隨便亂
倒,要罐裝起來,待出殯后,夜里拿到野外叢林去掩埋。入棺要選擇時辰,先
由法師念咒,用火把驅趕棺中的鬼邪。然后由孝子孝女們抬尸入棺,在死者嘴
里放兩三枚錢幣和幾粒白米,以安其魂魄。再在死者身上覆蓋一塊紅布,以示
陰陽兩絕。若死者的配偶尚健在,還要將原來共用的被單撕下一半蓋在死者身
上,表示從此鴛鴦情斷,人鬼分途。最后把棺蓋釘牢。
3.做齋:法師立壇念經,超度亡靈,使亡靈得到凈化和安樂。法師用本民族語念
誦的經書,大都是譯過來的“佛”、“道”經卷。若是做“大齋”(三天三夜
或七天七夜)的,還要舉行上刀山、過火煉之類的儀式。“做齋”期間,子女
們都要披麻帶孝,席地坐臥,日夜守靈,不得隨便離開,吃飯不能用筷,不能
吃葷腥食物。
4.殯葬:殯葬的時間和地點均由法師擇定。時間一般選在潮落的時候。出殯時,
在法師的導引下,一路上,由一人撤紙錢開路先行,意為向野鬼買路通行。墓
穴事先已挖好,靈柩抬到墓地后,法師揮動法刀,進行法事畢后就掩埋。
葬后三天,孝主備三牲和香燭紙錢前往祭墳,給新墳培土,俗稱“復墳”。這
種“復墳”之俗,在古駱越后裔的諸民族中幾乎都還在流行。這原來是遠古時代
祖先崇拜的產物,它要使墳墓顯得莊嚴肅穆,以表示對祖先的尊崇。但和其他民
族有所不同的是,京族復墳時所建的塋墓卑下低矮。
佤族的喪葬習俗
佤族人死后,實行獨木棺土葬。過去佤族認為人死是由于已死去的家里人把
他(她)的靈魂叫走了,他的靈魂永遠離開了他的肉體。在病垂危的時候,要殺豬、
剽牛看卦。如卦不吉,就認為病人的靈魂已去,要給其準備后事。人死后,拿幾
塊半開放入死者口中,無半開可放茶葉、鹽塊或糖塊代替。換上壽衣,用棉線將
死者的雙腳拇指拴攏,男的用白線,女的用紅錢。然后再用織好的新毯子或壽布
裹起來,用繩索分三道捆扎好,安放在主火塘的右上方。死者是男則朝日落方向
鳴槍,是女就敲鑼報喪(小孩死了不報喪)。親友和寨人(只限成年人)聞訊后,立
刻帶上一筒水酒、一碗米、一陀鹽巴、一塊茶、一包煙葉等食物,前去吊喪,死
者家人殺雞或剽牛,招待來吊喪的親友和寨人。佤族對死亡者,視不同情況進行
土葬。
佤族把人死分為“好死”與“兇死”。凡屬病故于家里寨人都算為“正常死
亡”;凡屬死亡于寨外的人都算為“非正常死亡”。
佤族的傳統觀念認為,人的吉兇禍福、生老病死都是超自然的鬼神所為,世
界充滿了鬼神之靈,甚至人也是由靈所做成的;還認為,一個人不論是老死、病
死等,只能死在家里寨內。
因此,佤族人在醫院治病時,不愿長久在醫院接受治療乃至康復,而愿安寧
地死于家中,做正常死亡者。正常死亡者,一般是第三天才葬,小孩死后則當日
葬。埋葬正常死亡者時,要舉行一定的喪葬儀式和活動:死者用獨木棺(用一段粗
大圓木挖空制成)入殮,在劃定的家族墓上地上挖好墓穴;棺木放入墓穴后,將死
者生前用過的若干生活用品的生產用具作為隨葬品放入墓穴(認為死者到了“靈魂
”世界后,還要生活和勞動),然后在場的人每人往墓穴內丟一把花草,最后填土
齊地面,用腳踩踏,在墓地用竹篾圍起來作標記。非正常死亡者,不舉行服喪活
動,不做棺材,不葬在公墓,找一塊離寨子很遠的偏僻地方挖一個坑掩埋就算了
事。
文章來源:網絡 | 更新日期:2023-04-26 0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