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墓年后需不需要繳費,具體怎么收費?
隨著社城市文明的建設和社會發展,我國的喪葬形式從傳統的逐漸轉變成火葬。同時為了保護耕地資源和自然環境,祖墳在國家的號召下大部分遷移至陵園和公墓。但卻有媒體報道,公墓的使用是有期限的,二十年后不續費就要遷出,這件事是真的嗎?
一、公墓發展和費用
眾所周知我國自古就是一個人情社會禮儀之邦,不僅對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有禮儀要求,還有相當重要的拜賀慶吊之禮。其中殯葬禮儀和文化更是傳承了幾千年,是中國傳統文化中最重要的一部分,也是孝道感恩、宗親文明和宗族傳承的主要方式之一。
肯定有人好奇,中國有著幾千年不斷層的發展文明,一代又一代不計其數的人出生和死亡,為什么現在沒有遍地是墳墓?
其一是因為中國有一句老話:人過五代另起墳,房過三代必走人。其中人過五代就是中國人常說的“出五服”,五服之外的人就要另外找地方埋葬,清明祭拜也可有可無。而墳墓因為長時間沒人打理逐漸變成平地,重新被后人使用,這樣周而復始才沒有墳頭遍地。
其二是因為建國后,經濟和文化逐漸開放,為保護自然環境和更好地規劃城鄉發展,國家倡導宣傳改為火葬,然后安放到陵園或公墓中。雖然火葬公墓剛開始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行為,但隨著社會發展,這種新的喪葬形式逐漸被國人接受。
為了鼓勵人民選擇公墓,剛開始大部分的公墓陵園都是公益性質的,不收取費用。但如今隨著越來越來的人選擇公墓,公墓也在很多年前就開始收費,這意味人們不僅要生前買房,還要在生前為死后買房。
為自己和家人買塊身后地無可厚非,這錢該花就必須得花。可新出的“公墓每20年就要繳費續期,不然就會被遷出”的規定,在國民中間引起軒然大波。根據民政部公布的《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》,公墓的使用期限為20年,之后根據相關規定進行續期或遷出。
要知道即使在小城市,一塊墓地的價格都至少在10萬元以上,更遑論人口密集的大城市。這項規定相當于逝者生前花10多萬買了一間“二十年小產權房”。
但“公墓產權”跟小產權房不同的是,一旦到期且過了公示期,“公墓產權”便不再是逝者或其家屬的權益了,而是屬于公墓管理者的。那么公墓到期后不續期,公墓管理員會如何安置過期墓地?
二、到期墓地如何安置
第一,墓地臨期或到期時,管理員會盡可能地聯系逝者家屬進行溝通。若續期則后續正常管理,若不繳費續期則由家屬或管理員安排遷出。若聯系不上逝者家屬,則進行公示后遷出。
第二,遷出的骨灰統一存放在某個地方,若過了保護期依舊無人認領,就會被埋進深山老林或荒地中。這樣的處理方式讓重視孝道的國人難以接受,畢竟在中國文化中無論是祭祀祭拜,還是遷墳移墓都是大事項,卻被公墓商業化變成了一件可以隨意對待的事情。
有不少網友表示,從年全面實行火葬,三十年內不僅要中國人改變入為安的喪葬習俗,逐漸接受并習慣火葬,竟還要面臨20年后“曝灰荒野”的慘狀。還有人不少情緒激烈的人說到,活人的錢要賺,死人的錢也不放過,資本果然無處不在。
不管國人情緒如何,公墓收費及續費已成定局。但國家并不是不顧國人情感需求一意孤行,而是經過研究發現如今輩分只要相差20年,親人之間的情感就很淡薄了,與古人“人過五代另起墳”異曲同工。
結語
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,因生老病死衍生出來的每一項公共事業及其發展都是龐大且艱難的,需要一代代人不停試錯,一點點改進。隨著時間的流逝,中國的喪葬文化不可能停留在公益公墓時期上,正如不可能一直實行。
而且國家一直沒有忽視公墓的管理和發展,相信一定會制定出既顧及國人情感,又能更好發展公墓事業的政策。你們怎么看?能接受公墓續期收費嗎?
文章來源:網絡 | 更新日期:2023-05-29 18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