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送終到落葬,走完生命的最后一段歷程-九龍山骨灰公墓
【送終】
老人生命垂危時,子女等直系親屬守護在身邊,聽其遺言,直到親人去世,這在喪葬習俗中稱為“送終”。送終是大事,能為老人送終表明子女盡了最后的孝心,未能為老人送終,常常成為有些人一生最大的遺憾。有沒有子女送終,是不是所有子女都來送終,是判斷老人是否有福的重要標準。
【報喪】
死者咽氣后,家屬要盡快發出死者去世的消息。如果親朋遠在千里之外,也要告之具體下葬日期,以期能趕來送死者最后一程。報喪時孝子要穿孝服、戴孝冒、扎孝帶,到了親戚家門口(多數為娘舅家)不能進門,要等親戚家人來接,迎接者無論長幼,孝子都要對其行跪拜禮,并哭告出殯日期,然后速回。
【入殮】
死者入棺前,家屬要為之整容,如剃頭、刮臉、擦洗身子、穿壽衣等,然后再以白綢(有的地方也用紙錢))掩面。
依照傳統習俗,入殮時不能給死者穿皮衣、皮褲,否則死者會轉世投胎為禽獸。同時為死者穿衣時,不要將眼淚滴到死者身上,認為這樣死者不能放心地走。
【守靈】
死者遺體正式放入棺材后,兒女要晝夜輪流守護在死者棺材旁,以表示向老人盡最后的孝道。這樣的儀式叫“守靈”,也有的地方叫“困棺材”。
【擱棺】
由于要選擇吉日、吉地安葬死者,因此要停柩在家,稱為“擱棺”或“停棺”。“擱棺”的風俗,在古代比較常見,多數為七天。部分達官顯貴有的停棺幾十天甚至幾個月。現在的停棺時間多數為三天,三天以后出殯下葬。
【居喪】居喪是指死者家人后輩自死者斷氣時起服喪。居喪期間男子不穿華麗的衣服;婦女要脫去身上的裝飾品,脫下彩色衣服。男女各依與死者關系的遠近,穿孝服、戴孝帽。孝子在居喪期間不能理發、不能同房、不能會晤親友、參加宴會、進寺廟等。
【吊唁】
吊唁是喪葬禮俗中比較重要的內容,吊唁的方式因各地風俗不同而有區別。根據親朋與死者關系的遠近不同,吊唁的禮數、方式也不同。
死者子女接到去世消息后,首先要哭悼,然后問明死因,盡一切努力盡快趕回奔喪。臨到家時,要“望鄉而哭”,出嫁的女兒,有的甚至一路哭來。等到家后,先要在靈前跪叩、哭悼直到有人安慰才停止。
【接三】
接三也叫“迎三”、“送三”。民俗認為,人死三天后,他的靈魂要正式去陰曹地府,或者被神、佛或神、佛的使者接去了。“接三”相對于神來說,是迎接死者的靈魂到天上;相對于死者親友,是送別死者的靈魂到天上。
【出殯】
出殯又叫“出山”,出殯前要先請陰陽先生選擇吉日、吉時,民間叫“開殃榜”。緊接著要辭靈,辭靈先裝“餡食罐”,把最后一次祭奠的飯食裝在瓷罐里,出殯時由大媳婦抱著,最后埋在棺材前頭。然后是“掃材”,即把棺材頭抬起,孝子放些銅錢在棺下,然后用新笤帚、簸箕掃棺蓋上的浮土,倒在炕席底下,取“捎財起官”的意思。
【落葬】
到達墓地后,再次整理墓坑,把隨葬的餡食罐、長明燈放在墓坑壁上龕內,掃去腳印,然后 將棺木徐徐放下,由陰陽先生用羅盤儀矯正方向,由喪主鏟土掩棺,并堆土成墳,落葬儀式結束。(圖片源自網絡,如有侵權聯系刪除)
文章來源:網絡 | 更新日期:2023-05-09 16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