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時期的喪葬禮儀習俗720-慈恩園骨灰堂
在傳統社會禮俗中,喪葬禮俗受到高度重視。喪葬程序十分煩瑣,并且較少變異。隨著社會的發展,人們期望簡化喪葬儀節。朱熹《家禮》對此已有節略,明代丘浚在朱子的基礎上進一步將儀禮簡易,“竊取文公家禮本注,約為儀節,而易以淺近之言,使人易曉而可行,將以均諸窮鄉淺學之士。”明清地方社會士紳所遵《家禮》大概是這樣的通俗本。清代影響最大的禮書要算成履中的《家禮帖式》,以及后來陳鳴盛的《家禮帖式集成》,是清代民間禮儀的真正參考書。當然,禮書對民間喪禮的影響是在一定層面之上的,人們大多沿襲著言傳身教的俗規。根據地方志書與筆記小說,我們對明清的喪葬習俗慣制作一描述:
第一,初終與報喪。初終,又稱初喪、始死。在人疾病加重,行將不治時,家人將其遷居正寢(正屋),戒內外人等,不得驚擾。如果有遺言就錄于紙上。臨終前,給他買水沐浴。一般擦洗由同一性別的人來做,所謂“男子不死于婦人之手,女子不死于男子之手。”沐浴完畢就換上新衣。氣將絕,將其抬到停尸的木板上,在死者的口鼻上放上新棉花,稱為“屬纊”。棉花如不動,說明已咽氣,這時家人才能大哭。給死者含飯(放幾粒米在死者口中),富人含珠,蓋上衾單。北方死者要帶打狗棒,打狗棒用秫秸做成,明朝北京在靈前的供飯盂中插七根這樣的打狗棒,清代遵化是納入死者之手,接著用麻線將雙腳絆住,俗稱“絆腳絲”。上述這些生人初終的措施都屬于“小殮”。
在人剛死時,點隨身燈,這種燈又稱“引魂燈”,幫助亡者魂靈往生轉世。《金瓶梅》第六十二回中,“把李瓶兒用門板抬出,停于正寢,下鋪錦褥,上覆紙被,安放幾筵香案,點起一盞隨身燈來。”喪主身穿孝服到廟中哭奠,城居赴城隍廟,鄉居去五道廟。在門口掛紙錢,男左女右,根據死者年歲定掛紙錢的多少,一歲一張,明朝北京稱為“挑錢”。清朝遵化稱為“命紙”。同時訃告親友,稱為“報喪”。
第二,寫殃榜與大殮。延請陰陽先生定殮葬諸事。先是“山人批書”,即陰陽先生根據亡者的生卒年月日時,選擇入殮的時辰,以避煞神沖犯。這一習俗明朝流行,“陰陽家以死者年月,推煞神所在之日,則舉家避之他所,曰躲煞。”有關批書的細節《金瓶梅》中有生動的描述,李瓶兒剛死,就請來陰陽徐先生批書,“徐先生向燈下,問了姓氏,并生辰八字,批將下來:‘一故錦衣西門夫人李氏之喪。生于元祐辛未正月十五日午時,卒于政和丁酉年九月十七日丑時。今日丙子,月令戊戌,犯天地往亡,煞高一丈,本家忌哭聲,成服后無妨。入殮之時,忌龍、虎、雞、蛇四生人,親人不避。’”接著寫殃榜,殃榜是死者的憑據,也是靈柩運出城門的時間證明。
大殮是喪禮中的重要環節,是將死者從靈床轉殮入棺,入棺時間一般是亡故后的第三日。大殮時親友畢集,儀式莊重。棺木一般人家早已備好,棺木的材料根據家庭條件而定,明朝浙江新昌富室宦家用沙木,中家棺用杉木、松木,下家勉強有一個棺材就行,不論材質。清代河北遵化的棺木選材有自己的標準,—般來說,南方民間棺材杉木為多,北方主要用柳。在尸體入棺時有諸多民俗措施,一是實用的防腐措施,在棺材底部鋪上石灰、炭屑,以吸水防止尸體的腐爛。二是信仰物品,在棺材底部鋪墊物上放一塊七星板,以超度亡魂。在合上棺材蓋的同時,鼓吹鳴炮,親友排列而送,名為大殮。大殮之后,棺木停在正廳,接受親鄰的憑吊。
第三,接煞與哭吊。三朝接煞,又稱“送三”,說人死后第三日必回煞,人們在這天設靈位,布置孝堂,寫魂幡,請僧道在靈前念經,超度亡靈,防止煞神的危害。清代杭州有道士念度人經一卷,焚紙錢,然后拆去死者臨終床前的靈位,道士打掃送出街心。再以生雞蛋一個,加上鐵屑、赤豆丟在門口,這樣煞神見了就會離去。人們雖然名為接煞,實際上是擔心煞神的到來明朝人躲煞,清朝人接煞,“接三”的喪俗是清朝的新俗。有的地方干脆叫“送三“送三之夕,婦女步行送靈牌至五道廟”,在街上設位行禮。
哭吊,亡人的親友得到兇訊后,即時前來吊喪。古禮吊喪者應變服前往,不得穿著常服,明朝時發生變化,南京人除同宗成員外,由喪家給吊者送布,吊者“始制而服之”,如果不送,就是應該服喪的人也穿著日常衣服前往,還有一種是送孝帛,這也是明朝新起的民俗,陸容《菽園雜記》稱“今人有喪,翦帛以授吊客,謂之發孝。”大約京師人家發孝是為了多獲助喪的賻金,江南人家發孝是為了招引送喪的人數。有一些士大夫家也行這一發孝儀式。在萬歷年間南京亦有“破孝送帛”之事,前來吊唁者,無論何人,“即贈以布或絹”,有的甚至生平未見過一次面,卻為了得到一塊孝帛,聞訊前來吊喪。
明朝祭奠的習俗也發生變化,過去吊客前來輸送財物助喪,主家自己主持祭祀,現在是送點錢物的人有,但沒有幫助喪葬的大筆饋贈,吊客“屠割羊豕,崇飾果菰”在庭中代喪家致祭。清朝吊喪習俗各地不盡相同,北京“有喪事家,先來唁問,開吊之日,奠分賻儀無論多寡,從未有擾酒食者,主人亦不預備。”天津寶坻林亭風俗卻大不同,吊客走后,臨到吃飯時,要派人分頭去請,鼓樂迎接。北咸寧“初喪,訃聞親友,群往吊之。臨葬,賻儀相助,必盛饌宴客,否則訕笑。”明清吊唁分兩個階段,先是得到兇訊后,前來“唁問”,接著是葬前的先期“開吊”。唁問時,只備辦香燭紙供,前來叩拜;開吊有古代助喪的含義,要送賻儀,“親友醵錢為奠”。
文章來源:網絡 | 更新日期:2023-05-06 14:41